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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
2016-12-20  

一、总则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延安大学颁布的《学生手册》、研究生处编制的《延安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管理文件汇编》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研究生日常行为管理的目的是严肃校规校纪,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操和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对研究生日常行为的管理同加强思想教育相挂钩,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做好教育、管理和奖惩工作。

二、研究生行为准则

1.研究生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在校学习机会,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脚踏实地,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努力成为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专业过硬、开拓创新,适应现代社会激烈竞争,适应市场经济挑战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研究生不仅要尊重导师,也要尊重其他教职工和同学,虚心学习,真诚待人,乐于助人,绝不允许搞小集体、小团体,拉帮结派,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3.研究生应积极主动地向导师汇报学习和科研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及时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4.研究生不仅要搞好自己的课题研究,也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参加学校、学院规定的政治学习,强化集体感和奉献精神,培养团结协作精神。在各项评优推优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集体观念强、乐于奉献的同学。

5.研究生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注意角色转换,尽早进入状态。论文工作要尽早开展,论文选题要体现研究生应有的水平和价值。

6.研究生论文工作必须踏踏实实,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学位论文要经得起同行的反复推敲,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学位论文原始数据必须记录在册,供导师和指导小组随时查阅。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给予退学处理,且两年内不得报考。

7.研究生本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在读期间严格按照学校培养计划完成专业学习任务。

8.研究生本人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做到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禁止访问不健康甚至反动的网站。

9.研究生本人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尊重导师,尊重权威,但不应盲信盲从,要敢于说实话、做真事,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10.研究生本人在学习期间,未经导师同意,不得参加与培养计划无关的课程学习、研究工作及其它社会工作。

11.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于国格人格的事,与外国留学生要友好相处,对外籍教师、外国专家、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2.研究生必须做好本研究课题的保密工作,未经导师同意,不得将研究计划、研究步骤及研究成果向第三者透露。

三、研究生考勤办法

1.研究生新生入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已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应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一天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或注册,按延安大学研究生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2.研究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和学校、学院等统一规定的其它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如因故不能参加时,必须事先请假。研究生探望亲友、处理家务、购买车票困难等都不能成为请假的理由,直系亲属病重必须由本人护理,必须交验医生诊断和单位证明。

3.研究生请假审批程序

(1)研究生因病请假必须有就诊时医院诊断证明。在校期间须凭校区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外出期间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交验医药费收据。病假三天以内须经班主任同意,四天到七天须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一周以上(不含一周)须经研究生处审批。如突然发现急重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或不能亲自办理手续时,应持有关证明补假。

(2)研究生一般不能请事假,如确需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假程序同病假请假办理程序;研究生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学院采用导师负责制,由研究生导师负责对研究生考勤进行管理,研究生需离开学校进行实习等情况需在班主任处登记去向、在外停留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3)研究生请假期满,应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规定。凡未经请假、续假、或请假、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行动者,均以旷课论,对旷课的研究生,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待错误的态度,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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