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所在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本单位荣誉,热爱集体。
二、在集体学习和生活中必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形成平等、团结、互助的良好人际关系,反对任何损害团结的行为。
三、在学习期间,必须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端正学习态度、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
四、遵守课堂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不迟到、不喧哗吵闹、在教室和机房不吸烟、不开传呼机和接听电话(手机)。
五、尊敬师长和教师的劳动,在课堂上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或利用课间休息时间询问,未经老师允许不能随意讲话或离开教室。
六、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和其他学习任务,认真做好课堂笔记。
七、建立请销假制度,误课一次向班长(负责人)请假,误课二次向班主任请假,误课三次向单位主管部门请假。在请假时学员要写出请假条,经批准人同意签字后生效。班主任每月将学员请假情况汇总后报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八、每门课程结束后,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成绩评定一般是卷面成绩占60%,考勤成绩占20%,平时作业和回答问题成绩占2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经单位同意后可进行补考。1、每门课累计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2、每门课不完成作业超过二分之一者;3、考试作弊者;4、不参加正常考试者。
九、注意个人品德修养,爱护公共设施和教学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损毁和私自拆装教学设备。
十、住宿学员要遵守有关规定,按时熄灯就寝、宿舍内不喧哗、打闹,不赌博,不酗酒,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维护宿舍设备、保持宿舍卫生清洁,不留宿异性和非本宿舍人员。
十一、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后发给结业证书或单科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