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学校党委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推进我院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工作原则
与党外知识分子联系是指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深交朋友,联系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实话,交挚友、诤友,以取得党外朋友的充分信任。
(二)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营造宽松、和谐、 活泼、舒畅的交友氛围。可以谈学院党团建设、教学科研、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问题,也可以谈学院学科与专业建设,还可以谈个人的工作、思想、生活,还可以针对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交换意见。
(三)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不断增强与党外朋友的共识。对党外朋友的逆耳之言,要充分理解他们的善意,虚心接受,真诚感谢;对不够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要耐心倾听,正确引导,使党外朋友在关键时刻和重点事件上与学院党政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同面对。
二、联系工作范围
(一)参加联系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联系交友对象:
1、学院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人士中的教授、学科带头人等。
2、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外中青年代表人士。
3、其他需联系交友的党外人士。
三、联系工作内容
(一)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通报学院党政的重要工作,就我院的重要决定、重要举措和方案的出台与调整等,认真听取联系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三)了解联系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联系工作措施
(一)明确联系交友名单。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联系名单由学院党总支研究确定,每学年可以根据人员变化等情形进行适当调整。
(二)坚持定期联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对所联系的党外人士,每学期主动联系、谈心至少一次,可利用教学交流、科研合作、业务往来等机会随时进行交谈;也可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登门拜访。
(三)建立交友信息反馈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党外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思想动态及所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党委统战部汇报,必要时可向学校党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