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 号)和《石油工程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延大石油院发[2024]3号)》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玉琦
副组长:王建
成 员:牛志睿 王帅 何永垚
秘 书:郭凡 刘婷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出学生需满足《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 号);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转入环境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石油工程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同级转专业)的学习成绩在原班级排名前70%(含70%)。
三、接收计划
专 业 | 可转入人数 |
环境工程2025级 | 10 |
油气储运工程2025级 | 15 |
石油工程2025级 | 18 |
四、转专业程序
序号 | 事项 | 流程 |
1 | 转出 申请 | 学生在填报转入专业申请前,应充分了解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根据各专业转入政策和自身的学习基础、兴趣特长等理性填报转专业志愿。学生仅可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未填报转专业志愿的或已填报转专业志愿但未被同意的,保持原招生录取专业(大类)不变。 石油学院学生申请转出的,第一学期的请填写《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第一学年的请填写《延安大学本科生降级转专业申请表》,本人手写签名,在通知的截止日期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给相关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签字后统一交石油学院203办公室。 |
2 | 转出 审核 | 石油学院审核本院学生申请材料,并告知学生审核结果;学院同意转出的,转专业申请表和汇总名单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
3 | 转入 考核 | 石油学院对转入专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按照各专业的考核要求、考核方式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未按照石油学院要求参加考核的学生视为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考核结果在学院公示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和考核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最终以教务处公布的结果为准。 |
五、转专业考核方案
(一)石油工程专业
1.考核要求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对石油工程专业持有深刻理解和浓厚兴趣,同时拥有相关的特长和爱好。
(3)服从石油学院关于班级分配和宿舍调整等相关安排。
2.考核方式及排名方法
(1)面试(100分)
面试陈述时间为3-5分钟,内容包括:
①本学期在转出专业的学习情况总结(30分);
②对石油工程专业的了解(40分);
③大学学习规划(30分)。
(2)加分项(最高10分)
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加1分;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加3分;学科竞赛及其它获奖:院级加1分、校级加2分、省级及以上加3分;所有加分项的累计分数不得超过10分。须提供支撑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完即可退还)和复印件1份,与《石油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并上交。
(3)总成绩由面试(100分)和加分项(最多10分)构成。排名依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二)环境工程专业
1.考核要求: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考核方式及内容:面试(100分)和加分项(最高10分),总成绩由面试和加分项构成,排名依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三)油气储运工程专业
1.考核要求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对油气储运工程专业持有深刻理解和浓厚兴趣,同时拥有相关的特长和爱好。
(3)服从石油学院关于班级分配和宿舍调整等相关安排。
2.考核方式及排名方法
(1)面试(100分)
面试陈述时间为3-5分钟,内容包括:
①本学期在转出专业的学习情况总结(30分);
②对油气储运工程专业的理解(40分);
③大学学习规划(30分)。
(2)加分项(最高10分)
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加1分;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加3分;学科竞赛及其它获奖:院级加1分、校级加2分、省级及以上加3分;所有加分项的累计分数不得超过10分。须提供支撑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完即可退还)和复印件1份,与《石油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并上交。
(3)总成绩由面试(100分)和加分项(最多10分)构成。排名依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六、转专业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石油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郭凡
七、附则
(一)转专业学生应注意掌握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参加石油学院组织的考核。
(二)理科类学生只能转入理科类及文理兼招专业。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或未经过全国统一高考招收录取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专业一次,一旦办理完转专业手续,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因为转专业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最终不能毕业,责任自负。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转专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此相冲突者,以此方案为准。
石油工程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