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院2026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核工作,根据《延安大学2026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复试考核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6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复试考核工作,负责落实学校制定的复试政策。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26年1月7日8:30-9:30
地点:延安大学新校区石油学院328办公室
申请人按学院通知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参加现场审核。材料包括:
(1)延安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页;
(4)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已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复试考核与要求
时间:2026年1月7日10:00-12:00
地点:延安大学新校区石油学院329
学院组织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复试考核。考核以现场面试为主,全程录音录像。在现场面试环节进行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验操作等内容的考核。
四、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
通过资格审核与复试的申请人,须于2026年1月8日至1月11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学院已签字盖章的《延安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前往新城校区行政楼402办公室,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该环节主要包括资格核查与现场照相。信息采集完成后将生成《资格审核表》,请申请人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重要提示:未按时完成信息采集者将无法注册,逾期不再补办,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录取与成绩要求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成绩交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申诉电话:15029675503
申诉举报电话:研招办0911-2650333
纪 委0911-2650162,
本办法由延安大学石油工程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相关负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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